女子夜裡報警被搶劫 卻和“劫匪”一道被罰
  原來警方調查發現“劫匪”是賴她賬的嫖客
  焦哲
  揚子晚報訊(記者 焦哲) 12月4日夜裡,一名女子報警稱自己在銀行取錢被歹徒搶走了3千元。警方展開調查,結果報警的女子卻和“劫匪”一道被治安處罰了。這到底是咋整的呢?
  “我在銀行取錢,被搶劫了!”12月4日晚9點多,南京江寧高新園派出所接到劉小姐的報警。民警趕到現場後,劉小姐反映,她剛剛在銀行ATM機上取了千元錢,就突然跑來一個男子,將她的錢搶走了。“那個男的中等個頭,20多歲,穿藍色牛仔褲,往那個方向跑了……”劉小姐說得非常詳細。經驗豐富的民警觀察發現,劉小姐的神情非常淡定,不像是普通女性市民被歹徒搶劫後常有的慌張。而且,她對嫌疑人的體貌特征說得特別詳細,好像是她熟悉的人一樣。隨後,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內做進一步瞭解。果然,在民警的追問下,劉小姐不能自圓其說了,最後只好交代了事情的真相。
  原來,劉小姐口中的劫匪實際是她在微信上結識的男網友張某。劉小姐在KTV做女服務員,張某跟朋友去KTV消費時,用微信“搖”到了劉小姐。見她人長得漂亮,張某便開始緊追不捨。兩人先是在微信上聊得火熱,劉小姐想讓張某幫忙“訂房”照顧自己的業績,而張某則想和她發生關係,可謂各有所需。在微信上,張某表現得很是闊綽,稱要照顧劉小姐的生意,但實際上他自己從沒單獨去KTV消費。在“微聊”了兩個月後,張某終於提出想和劉小姐發生關係。經過一番討價還價,最終以3千元成交。
  因為擔心張某會賴賬,劉小姐事先還特地問他,到底有沒有錢。張某回答得很乾脆:“我帶著銀行卡來,沒錢就帶你去銀行去取。”12月4日晚,兩人在江寧某賓館相約,張某還特意出示了4張不同銀行的銀行卡,以顯示自己有錢。隨後,兩人雲雨一番。完事後,劉小姐便讓張某付錢,張某便帶著她去銀行取。結果,連跑了4家銀行,取錢都不成功,因為張某每次輸入銀行卡的密碼顯示都是錯誤的。這時,劉小姐意識到張某根本沒有錢,可能是在騙人,便上前打他,張某當時就跑掉了。見張某跑遠了,劉小姐追也追不上,想想氣不過,便打電話報假警,謊稱自己搶劫。目前,民警將張某找到。對於劉小姐所說的,張某表示承認。警方以賣淫嫖娼對他們依法作出了相應的治安處罰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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